施工企業能否隨意在工地上挖山取石?項目用地內挖出礦石應如何處理?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近日一則礦石交易信息給出答案。
據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交信息顯示:5月14日,由博羅縣自然資源局委托該中心掛牌的一宗編號為BLKCXS202101號,儲量506029立方米的建筑用花崗巖礦完成前期公示順利成交,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615萬元底價競得位于中洲半島城邦項目建設場地內的該礦山開采權,平均競得資源單價12.2元/立方米。
了解到,該礦石資源的發現源于中洲半島城邦工地土石方工程開挖,競得企業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則為開發項目建設公司。“建設工地挖出石料若用于對外銷售則需通過掛牌交易,合法開采。”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的順利交易推動了礦山資源高效利用,防止國有礦山資源被盜采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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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城邦項目挖出50萬立方米花崗巖
據該項目信息顯示,項目為惠州市銀泰達實業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范圍內砂石等礦產資源。礦區范圍為博羅縣中洲半島城邦項目建設場地內,中洲半島城邦項目建設場地中心點坐標東經114°18′55″,北緯23°09′46″,范圍共由35個拐點坐標組成,礦區總面積74465平方米,資源儲量為506029立方米。
從成交信息公示的《交易須知》內容可知,該次銷售礦產資源在惠州市銀泰達實業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第六期(即中洲半島城邦項目)范圍內,項目建設場地處于場地平整階段,場地內覆蓋層基本已被清理,大部分出露中、微風化花崗巖。因此在礦石項目開采方式顯示為露天開采;時間限時為60天。
結合當前惠州贛深高鐵、廣汕高鐵等多個重點工程和民生項目建設的情況,該《交易須知》還要求銷售的建筑石料主要供應惠州市建筑市場。競得企業必須優先保障惠州市內各級重點工程項目、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穩定供應,銷售渠道及價格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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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承建方中航建工615萬競得開采權
關注到該礦石項目開采條件和限制條件,由于礦區位置與中洲半島城邦項目位置重疊,競得企業需與相關單位自行溝通開挖及外運,涉及該礦產資源開采所需要的進出場道路、場區管理等事宜。以及充分考慮開采場地限制、學校學生上課等原因無法按期生產的情況。
交易公告稱:競得企業自簽訂《銷售合同》起60日內必須完成,到期未開采完畢,剩余礦產資源無償轉交惠州市銀泰達實業有限公司處置。
結合項目建設工地的工程建設,以及周邊博羅中學中洲實驗學校等實際情況,該礦石項目要求的限期開采否則將無償轉讓,對于競得企業而言無疑面臨著不小壓力。“這樣的情況基本只有項目建設企業方自己能夠來競奪,任何別的企業摘牌項目都很難實現礦石的順利開采。”某行業知情人士對此分析。
項目成交情況也并無意外。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終以615萬元底價競得礦山開采權。據悉,該企業即為中洲半島城邦項目的承建企業,這也意味著企業開采將不再面臨壓力,及時超過開采時限礦石的歸屬仍在開發建設項目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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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挖出的砂石需掛牌交易才能對外銷售
“從項目的掛牌條件和實際交易情況來看,該礦石項目基本算是定向出讓給中洲半島城邦項目方。”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別的企業競得了也很難順利開采,項目建設方競得項目,即屬于開發項目本身的土石方開挖工程,開采的建筑石料則能夠用于城市工程項目建設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結合城市建設當前的環境,該項目《交易須知》要求銷售的建筑石料主要供應惠州市建筑市場。競得企業必須優先保障惠州市內各級重點工程項目、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穩定供應,銷售渠道及價格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監管。
近日走訪項目現場看到,該礦石項目即為中洲半島城邦項目工地,現場挖出的花崗石料均已被綠網覆蓋。該交易礦石項目實際上即為項目土石方開挖工程建設過程中挖出的石料資源。
綜合項目臨近的保利山水城、東旭鴻基千江月花園等項目建設均存在的挖山取石行為,如何界定工程建設挖出的石料是否屬于礦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對此介紹,最核心的問題在于企業是否將石料用于交易和銷售。
部分存在挖山的建設工程挖出石料用于自身工程建設是允許的,若用于對外銷售則涉及國有礦產資源的非法盜采,必須通過掛牌交易合法開采,否則執法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中洲半島城邦項目礦石資源項目的順利掛牌出讓有效地保護了國有礦山資源,防止礦山資源的流失,確保了自然資源的高效合理利用。”